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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司股东分红及退出机制设计(精选版)

发布时间:2019-04-10 03:58:23 浏览次数:1850

──关于股东分红及退出机制确定的决定

根据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,本公司于 年 月 日召开了公司股东会,会议由代表100%表决权的股东参加,经代表100%表决权的股东通过,作出如下决议:

一、现阶段股东分红

1. 截止 年 月 日,公司拥有 元现金净利润,经全体股

东决议,对该部分利润的____%(百分之____)即___________元,按各股东所占股权比例进行分配,即:

(1)股东 ,分配 元(大写:____________________);

(2)股东 ,分配 元(大写:____________________);

(3)股东 ,分配 元(大写:____________________);

(4)股东 ,分配 元(大写:____________________);

(5)股东 ,分配 元(大写:____________________).

分配方式为 □ 现金分配 □ 银行转账 □ 其他方式: (请选择),自本股东会决议生效之日起 3 日内分配完毕。

2. 剩余____%(百分之____)即___________元现金净利润,经全体股东决议,暂时不予分配以用于公司运营或下次再予分配。

二、日后股东分红制度的确定

公司日后的股东分红采取定期分配和不定期分配二种方式:

1. 定期分配

自本股东会决议签署之日起,公司每 半 年进行一次对账,确定公司的资产、

负债、利润等状况。对公司利润的____%(百分之____),按照股东所占股权比例进行分配,剩余的____%(百分之____)利润供公司运营或下次再予分配。

2. 不定期分配

占股权比例超50%的股东一致同意并向公司发出书面通知之日起3日内,即对公

司进行一次对账,确定公司的资产、负债、利润等状况。对公司利润的____%(百分之____),按照股东所占股权比例进行分配,剩余的____%(百分之____)利润供公司运营或下次再予分配。

三、退出机制的确定

1. 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。

2.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,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。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,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,视为同意转让。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,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;不购买的,视为同意转让。

3.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,在同等条件下,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。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,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;协商不成的,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。

4. 若按上述方式仍不能完成股权转让的,股东可要求公司减少注册资本退还股本,并在减资手续完成之日起 1 个月内,对该股东按其所占股权比例进行分红和公司财产分配。其他股东及公司有义务配合该该股东完成退股手续、股权分红及公司财产分配。

四、争议及生效

1. 若因本股东会决议履行发生争议,各股东应友好协商解决,协商不成的交由公司注册地法院管辖。

2. 本股东会决议一式____份,每位股东各持一份,交公司备存一份,自全体股东签字之日起生效。

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(盖章)

全体股东签字:

日期: 年 月 日